头屯河区商品条形码是必须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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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屯河区商品条形码是必须的吗?

作者:乌鲁木齐祥福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5-14 08:49:13

人们在购买商品时,随处可见乌鲁木齐条形码,那么这小小的条形码究竟有什么作用呢?我们且来看看:

条码是将线条与空白按照一定的编码规则组合起来的符号,用以代表一定的字母、数字等资料。在进行辨识的时候,是用条码阅读机扫描,得到一组反射光信号,此信号经光电转换后变为一组与线条、空白相对应的电子讯号,经解码后还原为相应的文数字,再传入电脑。条码辨识技术已相当成熟,其读取的错误率约为百万分之一,首读率大于98%,是一种可靠性高、输入快速、准确性高、成本低、应用面广的资料自动收集技术。

由于不同颜色的物体,其反射的可见光的波长不同,白色物体能反射各种波长的可见光,黑色物体则吸收各种波长的可见光,所以当条码扫描枪光源发出的光经光阑及凸透镜1后,照射到黑白相间的条码上时,反射光经凸透镜2聚焦后,照射到光电转换器上,于是光电转换器接收到与白条和黑条相应的强弱不同的反射光信号,并转换成相应的电信号输出到放大整形电路。白条、黑条的宽度不同,相应的电信号持续时间长短也不同。但是,由光电转换器输出的与条码的条和空相应的电信号一般仅10mV左右,不能直接使用,因而先要将光电转换器输出的电信号送放大器放大。

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优先发展信息产业,在经济和社会领域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已经成为我国信息化发展的必由之路。乌鲁木齐条形码技术作为一种重要自动识别技术,在信息化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加强条码技术在国民经济各行业中的应用和推广工作,已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截止到2002年底,申请使用商品条码的企业已达8万家,近100万种产品使用了商品条码,近万家超市应用条码技术进行销售结算。条码技术已在我国许多领域得到较好应用,为电子商务、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打下了良好的技术基础,但其应用和推广工作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的不足,主要表现在:系统成员发展领域不宽,条码技术应用广度和深度不够,全社会对条码认知程度不高,条码工作投入不足等。为进一步利用和发挥条码工作现有优势,加快我国条码技术应用推广工作,开创我国条码事业的新局面,适应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条码工作目前实际,现提出“条码推进工程”(以下简称“推进工程”)计划纲要。一、推进工程的总体目标推进工程的总体目标是:加速推进条码在各个领域中的应用,利用5年时间,发展条码系统成员15万家,到2008年实现系统成员保有量翻一番,达16万家;使用条码的产品总数达到200万种;条码的合格率由现有的70%提高到85%。使条码技术在零售、物流陪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形成以条码技术为主体的自动识别技术产业。二、推进工程的主要内容(一)积极开拓条码应用新领域,实现条码系统成员快速增长。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指导思想,实施快速发展战略,在加速食品、日化、鞋帽、医药保健等领域系统成员发展的同时,加大在服装服饰、农副产品、化工、建材、家具、玩具、机械与电子、服务等行业的发展力度,力争在其中5个领域有所突破。(二)加快条码国家标准的制定进一步完善条码标准体系,制(修)定30项国家标准,规范条码技术在国民经济各行业中的应用,充分发挥标准在技术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条码技术的快速推进打好基础。(三)建立条码在物流、供应链、电子商务及电子政务应用的解决方案体系。通过跟踪研究国际条码技术研究与应用的最新成果,结合我国企业及政府部门的应用现状,研究制定条码自动识别技术在我国物流、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及电子政务应用中系列化的解决方案体系。(四)建立条码应用示范系统,提高条码技术的应用水平。结合国际商务编码与条码标准体系(EAN•UCC系统)的推广,建立条码应用示范系统,带动条码系统成员在供应链和物流管理的各个环节使用标准编码与条码,提高企业的效率和效益。5年内力争建立10个条码应用示范系统,发挥由点向面的辐射作用,在整体上提高我国条码技术的应用水平。(五)进一步提高商品条码质量,使条码合格率达到85%。通过开展商品条码质量市场调查,及时发现市场中出现的不合格商品条码,并进行改进,提高条码应用质量,使商品条码的合格率提高至85%。(六)加速条码技术产业化进程。积极发展具有广阔前景的二维条码和与其他技术的系统集成。研发适合我国国情的二维条码新码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识读设备,加速我国自动识别技术产业的发展。(七)修订《商品条码管理办法》。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条码事业的快速发展,商品条码的应用不断扩大,需要对1998年发布的《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进行补充完善,从而进一步规范我国商品条码的管理与应用,使条码技术在各行业中的应用规范化、制度化。(八)建立并完善系统成员服务体系。建立满足不同层次系统成员需求的服务体系,并在体系运行过程中不断完善,向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帮助系统成员提高条码应用效果。(九)建立并完善全国商品信息服务系统。充分利用条码资源,建立并完善全国商品条码信息服务系统,为国际编码与条码体系(EAN·UCC系统)的推广和应用构筑信息平台。(十)加大宣传力度,举办“条码技术宣传周”活动。将每年9月的第一周作为条码技术宣传周。邀请社会各界广泛参加,举办系列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发布、产品和系统展示、条码研讨会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广泛宣传条码自动识别技术,普及条码知识,提高全社会对条码的认知度。(十一)加大条码的教育和培训力度,为全社会广泛应用条码技术培养人才。建立中国条码培训中心,在10所高等院校内,开设条码技术课程,建立10个条码技术应用实验室。为条码技术的推广应用打下人才基础。(十二条)进行全国条码应用状况调查。通过开展全国条码应用状况和全民条码意识调查,全面了解国内条码应用现状,找出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为实施推进工程提供第一手资料。(十三条)开展条码对国民经济贡献率的研究。总结我国条码工作15年来的成功经验和案例,通过采取定性、定量、定位的分析方法,分析研究条码对商品出口、商业自动化、信息产业的发展等所做的贡献,为推进工程提供理论依据。三、推进工程实施步骤(一)2003年为启动期。要保持系统成员10%的增长率,发展系统成员2.2万家,建立2个应用示范系统,开辟2个新的应用领域。(二)2004年至2006年为起飞期。要保持系统成员以每年至少16%的速度增长,发展条码系统成员8.8万家,商品条码质量合格率提高到80%。开辟3个新的应用领域,建立8个应用示范系统。(三)2007年为成熟期。要使系统成员以18%的速度增长,发展系统成员4万家,系统成员数量翻一番,系统成员保有量居世界第二;使用条码的产品总数达到200万种;条码的合格率达85%,条码技术在零售、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形成以条码技术为主体的自动识别技术产业。四、推进工程的实施措施(一)加强推进工程组织管理工作,制定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和计划,使推进工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并能有计划、按步骤地实施。(二)加大对条码工作的投入,建立推进工程专项基金,为推进工程的实施提供物质保障。(三)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各界宣传条码在信息化建设中重要作用,取得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四)加大人力资源开发力度,加强科研队伍的建设,为推进工程培育一支创新能力、科研能力强,具有团队精神的科研与开发力量。(五)充分调动社会力量,联合科研院所、高校、条码设备制造商、系统集成商以及各类企业,以多种合作方式,形成推进工程联盟。

EAN乌鲁木齐条形码是国际物品编码协会指定且全球通用的一种商品条码,用于表示商品标识代码的条码,它有标准版(EAN-13)和缩短码(EAN-8)两种。这两种条码的最后一位为校验位,由前面的12位或7位数字计算得出。它们的编码方式可参考国家标准GB12904-2008《商品条码零售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

商品条码的编码遵循唯一性原则,以保证商品条码在全世界内不重复,即一个商品项目只能有一个代码,或者说一个代码只能标识一种商品项目。不同规格、不同包装、不同品种的商品只能使用不同的商品代码。

商品条码具有以下特性:

①只能储存数字。

②可双向扫描处理,即条码可由左至右或由右至左扫描。

③必须有一检查码,以防读取资料的错误情形发生,位于EAN码中的最右边处。

④具有左护线、中线及右护线,以分隔条码上的不同部分与撷取适当的安全空间来处理。

⑤条码长度一定,较欠缺弹性,但经由适当的管道,可使其通用于世界各国。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出版物乌鲁木齐条形码管理,保证出版物条码质量,加快出版物条码推广应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中国注册并获准使用ISBN、ISSN、ISRC号的出版单位,必须办理和使用出版物条码。第三条出版物条码是由一组按EAN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字符组成的表示一定信息的出版物标识。出版物条码包括图书条码、期刊条码、音像制品条码和电子出版物条码。第四条各级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引导和鼓励出版发行单位规范使用出版物条码,推广应用出版物条码技术。

第二章出版物条码的组织机构和管理第五条新闻出版署是全国出版物条码工作的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全国出版物条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二)组织制修订、宣传、贯彻和实施出版物条码的有关标准;(三)组织全国出版物条码工作的监督检查;(四)处理出版物条码工作中的其他问题。第六条新闻出版署条码中心是全国出版物条码工作机构,在新闻出版署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出版物条码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二)统一组织、协调、管理全国出版物条码工作;(三)负责全国范围内出版物条码技术培训,提供出版物条码技术咨询与服务;(四)开展与出版物条码技术有关的国内和国际交流与合作;(五)负责审批出版物条码申请单,并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出版物条码软片。第七条新闻出版署条码中心地方分中心接受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的领导,其业务工作接受新闻出版署条码中心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出版物条码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二)组织、协调和集中管理本地区的出版物条码工作;(三)负责审核和汇总本地区出版物条码申请单;为本地区出版单位发放条码;(四)负责本地区出版物条码质量检测、技术培训,提供出版物条码技术咨询与服务。

第三章出版物条码的制作和申办方法第八条为了切实达到出版管理的目的,确保出版物条码软片的制作质量,出版物条码软片统一由新闻出版署条码中心制作。其它单位一律不得从事此项业务。第九条北京地区中央级出版单位向新闻出版署条码中心申办条码,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出版单位向所在地的新闻出版署条码中心地方分中心申办条码。第十条条码的申办按下列程序进行:1.图书出版单位申办条码,持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或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出版社主管部门、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出具的含有书号分配数量、书号起止号的证明信,经新闻出版署图书出版管理司核准后,到中国ISBN中心领取书号的顺序号、校验码,然后按第九条的规定申办条码。当出版单位重印图书的价格与上一次印刷不同时,须申办带有附加码的条码。出版单位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条码申请单,按第九条的规定申办条码。2.期刊出版单位申办条码,须到中国ISSN中心办理ISSN号后,携带期刊登记证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条码申请单,按第九条的规定申办条码。3.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申办条码,持由新闻出版署音像和电子出版管理司核发电子出版物的批准文件、中国ISBN中心核发的ISBN号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条码申请单,按第九条的规定申办条码。4.音像出版单位申办条码,持中国ISRC中心分配的版号批准文件和条码申请单,到新闻出版署条码中心申办条码。第十一条新闻出版署条码中心收到条码申请单后,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条码软片的制作。第十二条出版物条码软片的模块尺寸应符合国家标准GB12904。

第四章出版物条码的应用第十三条无条码的出版物或印有不符合质量标准条码的出版物不得上市销售。第十四条出版单位不得将一个条码在多种出版物上使用。出版单位对其相应出版物的条码享有专用权。第十五条出版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对出版物条码的颜色及印刷位置的标准和规定印刷出版物条码。第十六条印刷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印刷出版物条码,不得随意缩小。如需使用缩小版的条码,应在申办条码时向新闻出版署条码中心注明,由该中心制作缩小版的条码软片,以保证出版物条码的印刷质量。第十七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出版单位的出版物条码。

第五章罚则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八、十三、十四和十七条规定,责令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10000元罚款。第十九条本章所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管理部门负责实施。第二十条从事出版物条码管理工作的有关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出版物条码收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新闻出版署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00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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