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商品条形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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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商品条形码管理办法

作者:乌鲁木齐祥福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2-02 08:18:08

乌鲁木齐条码射频识别技术(RadioFrequencyIdentification,RFID)的基本原理是电磁理论。条码射频系统的优点是不局限于视线,识别距离比光学系统远,条码射频识别标签具有可读写能力、可携带大量数据、难以伪造和有智能的特点等。

条码射频识别技术适用的领域:物料跟踪、运载工具和货架识别等要求非接触数据采集和交换的场合,由于条码射频识别标签具有可读写能力,对于需要频繁改变数据内容的场合尤为适用。

条码射频识别标签基本上是一种标签形式,将特殊的信息编码进电子标签,标签被粘贴在需要识别或追踪的物品上,如货架、汽车、自动导向的车辆、动物等。

有些商品,例如鲜肉、水果、蔬菜、乳酪、熟食品等是以随机重量销售的。这些商品的编码任务一般不宜由商品的生产者承担,而是由零售商完成的。零售商进货后,对商品进行包装,用专用设备对商品称重并自动编码和制成条码,然后将条码粘贴或悬挂在商品包装上。这种专用设备取决于编码方法,所以设备制造商必须根据与零售商签订的协议生产设备。

零售商编的商品代码,只能用于商店内部的自动化管理系统,因此称为“店内码”。有些零售商为了实现商店的自动化管理,不得不对本应由制造商编码的商品进行编码,这样的商品代码虽然也可以称为“店内码”,但已超出店内码的原来含义了。这种“店内码”的长度应从常规的商品代码长度中选取,例如13位、8位或12位。表示“店内码”的条码也应按常规的印刷方法印制。

检验依据

检验工作根据该产品现行有效国家标准及国家在商品条码方面的法规要求进行,具体检验依据:GB12904-2008《商品条码零售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GB/T18348-2008《商品条码条码符号印刷质量的检验》和《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检验项目和判断原则

检验项目

依据国家法规及现行有效标准确定了具体检验项目。

判定原则

经检验,如果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抽查产品合格;如果检验项目中任一项不合格,则判定为被检产品不合格。

检测结果反映的主要质量问题分析

通过对送检的商品条码进行检测,暴露出了商品条码质量主要问题所在,符号等级、符号反差、调制比、缺陷度、可译码度、参考译码和左右空白区宽度等各项指标,都有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下面就这些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做一下具体分析。

符号等级不合格

按照GB/T18348-2008《商品条码条码符号印刷质量的检验》的规定,条码符号等级技术指标要求≥1.5/06/670±10,其中1.5代表符号等级,06为测量孔径标号(测量孔0.15mm),670为测量光波长,允许偏差为±10nm。符号等级0-4,0为不合格,1-4表示不同的质量等级,1最低,4最高,它是条码符号综合判定的结果,包括最低反射率、符号反差、最小边缘反差、调制比、缺陷度、可译码度等12项参数。条码符号等级1.5/06/670±10是对条码符号最基本的质量要求,凡是条码检测设备检测商品条码在上述12项中有一项不合格,该条码的符号等级都为不合格。

光学特性指标不达标

符号反差、调制比、缺陷度等各项指标是商品条码的光学参数,送检的商品条码产品中符号反差不合格17个,调制比不合格为35个,缺陷度不合格为17个,其不合格原因分析:商品条码质量要求条为深颜色,空为浅颜色,深颜色的条和浅颜色的空反差越大越好,这样反射光线反射强度会很大,以便于扫描商品条码,提高首次识读率。有的包装设计师不了解识读器对条空的区分原理,设计的商品条码不满足颜色对比要求。有的包装设计师设计的深条、浅空是对的,可忽视了有些包装材料是透光的,如在塑料包材上设计的浅空,因塑料透光而造成浅空的反射光强度不够,达不到标准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某些包装材料无法满足商品条码光学特性要求。如塑料包材,因透光需印白处理,且印白要达到一定厚度以减少透光,增强反射光强度;镭射包材,因其制作出的包装精美而得到广泛应用,但其反射光是镜面反射的,无法被识读器检测到,必须经过特殊处理才能制作出合格的商品条码;牛皮纸制作的瓦楞纸箱,因价格低廉、坚韧耐用而广受欢迎,但此种包装材料上印制的商品条码有可能不满足标准对商品条码光学特性的要求,建议将商品条码印制在白色不干胶上,再粘贴在纸箱上;精编袋包装,应用范围广泛,但其表面凸凹不平,用做商品条码载体也很难保证识读质量。

可译码度不合格

送检的商品条码可译码度有15个不合格。不合格原因分析:可译码度是指条码符号条空尺寸偏差测量值与最大允许偏差值接近的程度。在商品条码中,两条两空的宽度表示1位数字值,在印刷过程中不同的印刷设备、印刷压力、印刷物材质、油墨等多种因素都可能影响商品条码的条、空宽度,有些材质印刷后还要有复合等二次处理过程才能出最终产品。上述因素都可能致使商品条码达不到标准对可译码度的要求。可译码度不合格的商品条码在扫描时轻者会降低首次识别率,重者不能识读,严重的会出现误读的现象。

参考译码不合格

送检的商品条码参考译码有13个不合格。不合格原因分析:商品条码两条两空的宽度对应其下方的数字字符,有的商品条码符号因可译码度低(印刷误差大)或设计等原因造成识读设备读出的数字信息与下方供人识别字符的不一致,不符合标准对商品条码参考译码要求,即出现误读。

空白区宽度不合格

这次326个批次检测,有35个批次空白区宽度小于国家标准。商品条码空白区宽度不合格的原因分析:商品条码左右都有空白区,标准规定空白区的颜色与空的颜色相同,左侧空白区宽度不得小于11个模块宽度(一个模块宽度为0.33mm),右侧空白区宽度不得小于7个模块宽度。空白区的作用是便于机器在识读商品条码时找到起始符和终止符,进而完整、准确、快速地将字符识读出来。空白区宽度如果不符合要求,会导致商品条码无法识读或者误读。在一定的放大系数下,凡是空白区宽度小于国家标准要求的最小宽度的商品条码,都会被判定为质量不合格。这个问题往往来自于设计环节,现实中一些包装设计者不清楚标准对商品条码空白区的要求,只重视包装的视觉美观,将商品条码放在过渡色上或挤在某一角落造成空白区宽度不够,导致条码检测设备不识读,造成条码质量不合格。

电子监管码的赋码方式,根据企业产品的特点,由企业自愿选择。由于不同产品包装的差异,与之对应的赋码方式也有区别,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下列合适的方式赋码:

(一)贴标赋码对品种多、产量少不适合大批量印刷的产品,企业可以采用贴标方式赋码,包括贴通用标方式和贴个性标方式。标签制作必须严格遵循《电子监管码印刷规范》。一般情况,下列包装类型的产品适合采用贴标赋码:1.各种包装的酒类产品:如瓶装、盒装、礼品装白酒等;2.金属罐类产品:如罐装奶粉、食品罐头等;3.硬塑料盒类产品:如光盘制品等;4.礼品盒类产品:如需要封口贴标的礼盒等;5.外包装不规则的产品:如工艺品、茶叶等;6.塑料瓶类包装产品:如瓶装农药等。

(二)喷印方式赋码(变码印刷)对于外包装为纸质的大部分产品,可以在具备变码印刷能力的印刷厂,通过变码喷印系统,将监管码直接喷印到入网产品的包装或标签上,实现产品赋码。适合采用变码喷印赋码的产品类别:1.有纸质瓶标的玻璃瓶装产品:如酱油、红酒、瓶装食品等;2.纸厚低于300g的纸盒包装产品:如药盒、烟盒等;3.有纸类合格证的产品:如袋装化肥、面粉合格证等;4.盒装化妆品、护肤品:如香水、化妆品、护肤产品等;5.盒装电子产品:如手机、MP3等;6.牛皮纸箱包装产品:如家电、电脑等。

(三)塑料薄膜包装类的热转印赋码方式对于外包装为塑料薄膜的大部份产品(热缩膜除外),可以在具备热转印印刷能力的印刷厂的覆膜、分切、复卷等环节,通过热转印打印设备,将电子监管码打印到产品的包装或标签上,实现入网产品赋码,或是直接在包装线上安装热转印设备实现赋码。适合采用热转印赋码的产品类别:1.袋装医药类产品:如铝塑防潮包装的药品等;2.塑料袋装农产品、种子:如种子类产品等;3.覆膜袋包装的化肥产品:如塑料袋装化肥类产品;4.塑料袋装食品:如袋装奶粉、冷冻食品等;5.袋装化装品、护肤品:如小袋装洗发水、护发素等;6.外包装为塑料薄膜的大部份产品。

(四)金属类包材的赋码方式此类包装主要以听装饮料、罐头、乳粉类产品为主,可实施的赋码方式主要有两种:1.应用自动贴标机贴标。这种赋码方式的特点是:自动化程度高,适应快速生产,可以方便的用条码识别器来识别,是目前此类企业通常选择的赋码方式;2.应用激光、墨水喷码机在产品上直接实现刻印(喷印)数字明码。其特点是:满足现代流水生产环境,无论是高速生产线或是中低速生产线都可应用。但是,只有在没有其他赋码方式的情况下,才采用只喷数字明码的方式赋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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